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發(fā)起設立的“華宸信托·宸盈【3】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計劃”或“信托計劃”)于2024年2月6日依法成立。本公司作為受托人向您報告本信托計劃成立后2024年第一季度的信托事務管理事宜。
一、信托計劃基本情況
1、信托計劃名稱:華宸信托·宸盈【3】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2、信托計劃受托人: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
3、信托計劃成立日:2024年2月6日
4、信托計劃規(guī)模:人民幣6030萬元
5、信托計劃期限:6個月期【2024年2月6日日至2024年8月6日】信托本金300萬元;12個月期【2024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6日】信托本金300萬元;18個月期【2024年2月6日至2025年8月6日】信托本金900萬元;24個月期【2024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6日】信托本金930萬元;30個月期【2024年2月6日至2026年8月6日】信托本金1800萬元;36個月期【2024年2月6日至2027年2月6日】信托本金1800萬元
二、信托財產保管戶開立情況
本公司為該項目設立了信托專戶:
開戶名稱: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開戶賬號:592010100101437709
三、信托計劃的管理、運用、處分
(一)受托人根據(jù)《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為本信托計劃開立了專門的信托財產賬戶,建立了單獨的會計賬戶進行管理和核算。
(二)自本信托計劃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盡職守、勤勉盡責、謹慎管理,忠實履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本項目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根據(jù)信托業(yè)務的需要設置不同的部門和崗位,以實現(xiàn)各部門、崗位間的相互監(jiān)督和制衡。
(三)信托計劃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將信托資金中的6000萬元用于向包頭國運綠能集團有限公司發(fā)放信托貸款,30萬元投資于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管理的“華宸·七日盈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自本信托計劃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沒有發(fā)現(xiàn)信托計劃資金任何挪用情況發(fā)生,項目按照有關信托文件運行正常,融資方經(jīng)營情況及財務狀況正常。且沒有發(fā)生能夠影響信托財產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況。至本報告期末,信托專戶資金余額為人民幣27,496.16元。
四、信托財產收入、估值及信托利益分配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計劃信托資產總計60,462,415.52元,其中:貨幣資金27,496.16元,發(fā)放貸款60,130,000.36元,交易性金融資產300,265.95元,應收款項4,653.05元;信托負債合計為4,460.72元,其中:應付托管費201.00元,應交稅費4,259.72元;信托權益合計60,457,954.80元,其中:實收信托60,300,000.00元,未分配利潤157,954.80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產生的信托收入合計583,486.69元,其中利息收入為583,220.74元,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為265.95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支出費用合計21,683.05元,其中:受托人報酬18,592.50元,營業(yè)稅金及附加2,169.30元,托管費921.25元??晒┓峙涞男磐欣麧?span>561,803.64元,本期已分配信托收益403,848.84元,期末未分配信托利潤157,954.80元。
截止本報告期最后一日,信托計劃單位凈值為1.0026,累計單位凈值為1.0093。特別提示:本信托計劃投資的資產不具備活躍交易市場,估值結果可能和最終實際分配清庫存在偏差,最終應以實際分配結果為準。
五、其他事項披露
1、本報告期間信托經(jīng)理為李永泉、潘琳。
2、本報告期間信托財產運用無重大變動情況。
3、本報告期間無涉及訴訟或者損害信托財產、受益人利益的情形發(fā)生。
4、依據(jù)《信托合同》無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六、結論
本報告期內,信托財產運用符合信托文件的約定,信托運行穩(wěn)定,沒有發(fā)現(xiàn)信托的重大不利情況。
受托人今后將繼續(xù)嚴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約定,勤勉盡責,謹慎、有效管理,努力實現(xiàn)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