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興7號●包頭一機一中收費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資金管理報告(2016年4季度)
尊敬的受益人:
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設立了“鼎興7號•包頭一機一中收費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作為受托人,現(xiàn)就本信托成立至2016年12月31日的信托事務向受益人報告如下,并為報告中所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報告書中的內(nèi)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負責解釋。
一、信托計劃概要
1、信托計劃成立日:2014年12月2日
2、信托計劃規(guī)模:人民幣2,980萬元
3、信托計劃期限:1,000萬元,24個月;1,980萬元,36個月。
其中,24個月期信托計劃已于2016年12月2日到期正常兌付,信托計劃余額為1980萬元。
二、信托財產(chǎn)專戶開立情況
在信托計劃成立前,受托人為本信托開立了信托財產(chǎn)專戶,信托專戶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大學東路支行,賬號為1524 3665 4613 。
三、信托資金的運用
受托人與內(nèi)蒙古第一機械制造(集團)有限公司第一中學(以下簡稱:包頭一機一中)簽訂了《收費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信托資金用于受讓包頭一機一中收費收益權,包頭一機一中將收費收益權轉讓對價用于學校教學藝術樓多媒體、校園設施維修及綠化等工程。受托人以包頭一機一中2014-2017年的收費收入作為信托利益的來源,扣除信托財產(chǎn)管理費用以及受托人報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兌付信托本金。信托計劃資金的運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進行。
包頭一機一中建校于1960年,是包頭青山區(qū)教育局下屬全額撥款的事業(yè)單位,校長張文科,開辦資金889.25萬元,是專門從事高中學歷教育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
包頭一機一中是自治區(qū)首批“示范性普通高級中學”,自治區(qū)級重點高中,也是自治區(qū)唯一一所外國語學校。學?,F(xiàn)有教學班61個,在校學生3830人,教職工247人,其中特級教師5人,高級教師143人,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54人,享受正教授級待遇4人,研究生學歷59人。
四、信托計劃的管理
1、受托人根據(jù)《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為本信托計劃開立了專門的信托財產(chǎn)賬戶,建立了單獨的會計賬戶進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計劃的管理過程中恪盡職守,履行了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制訂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據(jù)信托業(yè)務的需要設置了不同的部門和崗位,以實現(xiàn)各部門、崗位間的相互監(jiān)督和制衡。
3、截止2016年12月31日,信托計劃資金無任何挪用情況發(fā)生,項目按照有關信托文件運行正常,且沒有發(fā)生能夠影響信托財產(chǎn)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況。
五、信托財產(chǎn)收益情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計劃信托資產(chǎn)總計19,893,621.15元,其中貨幣資金93,621.15元,買入返售金融資產(chǎn)19,800,000.00元;信托負債合計為0.00元;信托權益合計19,893,621.15元,其中未分配利潤93,621.15元。收費收益權收益按季上結。截止2016年12月31日,管理信托財產(chǎn)產(chǎn)生的信托收入共計8,348,528.27元,全部為利息收入;應由信托財產(chǎn)承擔的受托人報酬2,723,700.14元,律師咨詢費3,000.00元、銀行結算費693.56元,資料印刷費1,988.00元;已分配信托利潤5,525,525.42元;期末未分配信托利潤為93,621.15元。
六、信托計劃的風險控制措施
1、交易對手違約風險控制措施:包頭一機一中為此次收費收益權投資采用以下?lián)7绞剑罕WC。內(nèi)蒙古青源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為包頭一機一中按期支付收費收益權收益并按期全額回購2,980萬元收費收益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并簽訂《保證合同》,合同編號為HXXCJBZ20140147。
2、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受托人制定嚴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有效降低信托計劃管理風險。
七、信托經(jīng)理情況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員為本信托計劃的信托經(jīng)理:潘琳。
八、重大事項披露
1、報告期內(nèi)無信托執(zhí)行經(jīng)理變更情況。
2、報告期內(nèi)無信托資金運用重大變動情況。
3、報告期內(nèi)無影響信托計劃安全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