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宸●鼎興8號-卓資縣供熱公司經營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資金管理報告(2015年二季度)
尊敬的受益人:
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于2015年02月06日設立了“華宸•鼎興8號-卓資縣供熱公司經營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作為受托人,現(xiàn)就本信托成立至2015年06月30日的信托事務向受益人報告如下,并為報告中所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報告書中的內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負責解釋。
一、信托計劃概要
1、信托計劃成立日:2015年02月06日;
2、信托計劃規(guī)模:人民幣10000萬元;
3、信托計劃期限:11個月期3030萬元,2015年02月06日至
2016年01月06日;23個月2580萬元,2015年02月06日至2017年01月06日;35個月期4390萬元,2015年02月06日至2018年01月06日。
二、信托財產專戶開立情況
在信托計劃成立前,受托人為本信托開立了信托財產專戶,信托專戶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大學東路支行,賬號為1556 3716 8805。
三、信托資金的運用
受托人與融資方卓資縣熱電聯(lián)產供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資縣供熱公司”)簽訂了《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將信托資金用于受讓卓資縣供熱公司經營收益權,卓資縣供熱公司將轉讓經營收益權所得價款用于支付卓資山鎮(zhèn)熱電聯(lián)產集中供熱一期工程項目工程款。信托計劃存續(xù)期間,受托人以卓資縣供熱公司支付的經營收益權收益作為信托收益的來源,扣除信托財產管理費用以及受托人報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信托計劃期滿,根據受托人與卓資縣供熱公司簽訂的《經營收益權回購合同》,卓資縣供熱公司按期回購相應的經營收益權,受托人兌付信托本金。信托計劃資金的運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進行。
卓資縣供熱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是卓資縣財政局出資成立的國有獨資公司,注冊資本金200萬元,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是卓資縣唯一一家負責城市集中供熱的國有企業(y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卓資縣供熱公司資產總額 31,337.5 萬元,負債總額28,208.1萬元,所有者權益3,129.4萬元。
四、信托計劃的管理
1、受托人根據《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為本信托計劃開立了專門的信托財產賬戶,建立了單獨的會計賬戶進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計劃的管理過程中恪盡職守,履行了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制訂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據信托業(yè)務的需要設置了不同的部門和崗位,以實現(xiàn)各部門、崗位間的相互監(jiān)督和制衡。
3、截止2015年06月30日,信托計劃資金無任何挪用情況發(fā)生,項目按照有關信托文件運行正常,且沒有發(fā)生能夠影響信托財產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況。
五、信托財產收益情況
截止2015年06月30日,本計劃信托資產總計104,341,033.85元,其中:貨幣資金4,341,033.85元,買入返售金融資產100,000,000.00元;信托負債合計為9,205.00元,全部為其他應付款項;信托權益合計104,331,828.85元,其中:實收信托100,000,000.00元,未分配利潤4,331,828.85元。經營收益權投資收益按季上打。截止2015年06月30日,管理信托財產產生的信托收入共計7,897,802.46元,全部為利息收入;支出3,565,973.61元,其中: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受托人報酬3,556,691.71元,律師費5,000元,銀行結算費319.90元??晒┓峙涞男磐欣麧?,331,828.85
元,期末未分配信托利潤4,331,828.85元。
六、信托計劃的風險控制措施
1、交易對手違約風險控制措施:
內蒙古國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卓資縣供熱公司履行按期支付經營收益權投資收益并足額回購經營收益權的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并簽訂《保證合同》,合同編號為HXXCJBZ20140183。
內蒙古國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建于2012年9月,為烏蘭察布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繼東,注冊資本為8.6億元,公司經營范圍:投融資及資產經營管理、股權管理(交通、能源、物流、優(yōu)勢資源開發(fā)、城市基礎設施及配套項目開發(fā),土地整理開發(fā)、保障性住房建設、烏蘭察布市范圍內機場、鐵路、收費公路等重大交通設施投資、建設;礦產資源、能源資源的綜合開發(fā)利用及投資管理、融資和非融資擔保:行政事業(yè)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閑置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國有資產及收益)。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內蒙古國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資產達2,923,691,995.71 元,負債1,017,674,449.18 元,凈資產1,906,017,546.53 元;營業(yè)收入16,150,001.00 元,營業(yè)利潤4,625,035.99 元,凈利潤4,539,145.10 元。
2、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受托人制定嚴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有效降低信托計劃管理風險。
七、信托經理情況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員為本信托計劃的信托經理:于彥平、王旭晨。
八、重大事項披露
1、報告期內無信托執(zhí)行經理變更情況。
2、報告期內無信托資金運用重大變動情況。
3、報告期內無影響信托計劃安全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