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益人:
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設立了“豐鎮(zhèn)市集中供熱一期建設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作為受托人,現(xiàn)就本信托成立至2008年3月31日的信托事務向受益人報告如下,并為報告中所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報告書中的內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負責解釋。
一、信托計劃概要
1、信托計劃成立日:2008年1月30日
2、信托計劃規(guī)模:人民幣3,500萬元
3、信托計劃期限:二年期,1,400萬元;三年期,2,100萬元
二、信托財產專戶開立情況
在信托計劃成立前,受托人為本信托開立了信托財產專戶,開戶銀行為建行內蒙分行營業(yè)部迎賓北路分理處,賬號為15001706680052502184。
三、信托資金的運用
受托人與借款人豐鎮(zhèn)市富豐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借款合同》,將信托資金全部貸放給借款人,用于該公司集中供熱一期項目建設。受托人以貸款利息收入作為信托利益的來源,扣除信托財產管理費用以及受托人報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以借款人償還的貸款本金兌付信托本金。信托計劃資金的運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進行。
四、信托計劃的管理
1、受托人根據(jù)《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為本信托計劃開立了專門的信托財產賬戶,建立了單獨的會計賬戶進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計劃的管理過程中恪盡職守,履行了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制訂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據(jù)信托業(yè)務的需要設置了不同的部門和崗位,以實現(xiàn)各部門、崗位間的相互監(jiān)督和制衡。
3、截止2008年3月31日,信托計劃資金無任何挪用情況發(fā)生,項目按照有關信托文件運行正常,且沒有發(fā)生能夠影響信托財產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況。
五、信托財產及收益情況
截止2008年3月31日,本計劃信托資產總計36,346,305.28元,其中貨幣資金1,205,194.37元;信托負債合計為156,663元;信托權益合計36,189,642.28元,其中未分配利潤1,189,642.28元。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產生的信托收入累計1,678,790.70元,全部為貸款利息收入;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受托人報酬、發(fā)行管理費、印刷費、銀行結算費等489,148.42元。
六、信托計劃的風險控制措施
1、交易對手違約風險控制措施:
(1)借款人以其集中供熱收費權提供質押擔保;
(2)借款人還款資金不足時,以豐鎮(zhèn)市財政補貼資金償還;
(3)以豐鎮(zhèn)市城市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國有出讓用地提供抵押擔保。
2、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受托人制定嚴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有效降低信托計劃管理風險。
七、信托經(jīng)理情況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員為本信托計劃的信托經(jīng)理:杜東方、史軍保。